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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氣豆漿店 9/1仍未開發票

民視更新日期:2011/09/01 19:01

台北市的人氣豆漿店被國稅局要求,必須在9月1日起開立發票,今天業者卻依舊沒有執行,只張貼公告表示無法在有限的空間擺上列印發票的機器,而且人力也無法負荷,這樣的說法,引發消費者的批評。

櫃台內十幾位員工忙翻天,有的忙著煎蛋餅,有的人做燒餅,一點閒下來的時間都沒有,另一頭長長的排隊人龍,等再久,就是為了品嚐人氣豆漿店的早餐。

就是怕客人等太久,原本國稅局發函要求這家人氣豆漿店,9月1日起必須開發票,業者卻貼出公告表示怕開發票會延長客人等候的時間,影響客人用餐情緒,還說要在有限的櫃台空間擺上點餐機和發票機會影響作業,所以還是不打算開發票,要跟國稅局提訴願,看著新貼出的公告,消費者覺得不太能認同。

過去,業者以營業額在20萬以下,免開發票作為核定課稅的依據,但看看店裡的人潮,業額早就超過20萬,現在國稅局依法要求開立發票報稅,業者卻不願意配合,看來這場查稅大戰,後續還有得吵。

 

原始資料連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01/11/2xyj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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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人可以免用統一發票??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嗎??不行。有限公司可以嗎??也不行。唯獨有商號有可能可以免用統一發票,因為還是要具備“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或“小規模營業人”的特質才行。

什麼是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指的就是(一)供應大眾化消費之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但主管稽徵機關得視其營業性質及經營規模,具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者,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二)電動玩具遊樂場所。(三)稻米、麵粉、小麥、大麥、米粉、麵類(包括麵乾、麵條等)、豆類、落花生、高梁、甘薯、甘薯簽、甘薯澱粉、大麥片、糕粉等零售業。(四)攤販。(五)其他屬季節性之行業,其交易零星者。

上述新聞裏頭的早餐店,就是屬於(一)裏頭的“豆漿店”,因此一開始成立的時候,國稅局讓它免用統一發票。但是如果它生意好到大排長龍、分設店面,國稅局不可能眼睜睜的看著它這樣搞,而不採取行動。因為,這樣有違租稅公平原則,而且,會被社會大眾詬病。因此,(一)後面多加了一條但書,要是這個營業人具有使用統一發票的能力,那麼就應該核定他用統一發票。

具有使用統一發票的能力,應該是大家最不想擁想的一種能力,這能力比黃泉果實的能力更讓大家無法接受。如何辨別是否具有使用統一發票的能力,是依據①銷售額達每月20萬元,②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③以電子系統設備管理座位、提供取餐單或號碼牌方式經營,④透過網路銷售,⑤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處理或管控帳務,及最後⑥依其營業狀況、商譽、季節性及其他情形,銷售額倍增,足以認定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

因此,在這邊可以先小結一下,即使是(一)餐飲店、(二)電玩店、(三)雜糧店、(四)攤販、(五)季節性特產店,這五種“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只要符合這⑥項開立統一發票的能力的其中一項,就會被要求使用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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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小規模營業人”??依稅法§9:指規模狹小,交易零星,每月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營業人。銷售額多少是使用統一發票的標準??就是上一段提到的每月20萬的營業額。小規模營業人,如果真的規模太小,未達起徵點,是有可能不用繳到稅的,雖然機率很渺茫,但我還是要提一下,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一) 買賣業、製造業、手工業、新聞業、出版業、農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礦冶業、包作業、印刷業、公用事業、娛樂業、運輸業、照相業及一般飲食業等業別之起徵點為每月銷售額新臺幣八萬元。(二) 裝潢業、廣告業、修理業、加工業、旅宿業、理髮業、沐浴業、勞務承攬業、倉庫業、租賃業、代辦業、行紀業、技術及設計業及公證業等業別之起徵點為每月銷售額新臺幣四萬元。

所以依照行業別,只要每個月低於八萬或四萬,就有可能可以不用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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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小規模營業人”這兩種人,是可以免用統一發票,使用收據的人。免用統一發票有什麼好處??一、不用怕開錯發票。二、不用刻意去收集發票。三、省下請員工管理發票的工作成本。四、免去了請會計事務所記帳的支出。五、不用跑國稅局申報營業稅,稅單會自行寄來。六、不用跑國稅局申報營所稅。七、稅率只要1%。壞處是,每三個月還是要跑一次便利商店繳稅…。

 

===================以下言論不可考且不負責,請小心飲用==================

 

上面說了一堆很硬的法條,相信大家應該很快的感覺沉悶了。接下來說一點輕鬆有趣的,來獎勵一下到現在還沒按X離開的人,也當作是給那些被迫要使用統一發票的人的一個解套方案。套一句張X樺常說的話,這個方案當今世上只有三個人知道,一個是我、一個是你、另一個我不能說…。

板橋有一家很有名很有名的麵線店,在某國中旁。因為太有名了,還有黑道去勒索,結果沒成,只好叫兄弟去佔位置不讓店家做生意。黑道的事怎麼擺平的,我就不曉得了,有興趣的人可以去問問張友樺。

這家麵線店,我去吃過幾次,還不錯吃。生意很好,用餐時間去都要等上一會才有位置坐。門口常常都有人龍在排隊。生意實在太好了,同行眼紅相忌,就去國稅局檢舉它,為什麼生意那麼好還可以免用統一發票??每月營業額達二十萬不是就要開始用??

後來,國稅局找麵線店老闆來談了幾次,起初老闆也是很反對使用發票,說什麼人手不足啦、空間不夠啦、利潤不高啦…之類推託的話。經過,稅務人員鍥而不捨的努力,再加上上級長官的曉以大義,頑石終於點頭了。(老闆可能是想說,反正已經養一群員工了,不過多養幾個官員而已…。這是我自己想的。)

結果真的,我有一段時間去吃,結帳時把錢放在小碟子裏,收銀員會把錢收走,裏頭再放一張發票遞還給我。

原以為這件扶倒輔導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的案子到這裏就結束,沒想到有趣的事發生了。

不曉得是因為稅率一下子從1%跳到5%老闆的心臟受不了還是錢包負荷不了,老闆開始想出奇制勝的妙招。不開發票會被同行檢舉,少開發票會被消費者檢舉,所以發票一定要開…。經過一番思考,老闆想出了一個大膽又創新的辦法。他創新,因為一般人都是想要怎麼少開;他大膽,因為他敢實行這個辦法。他的辦法就是,他的發票一樣照開,照實開。他給每一個來店消費的顧客,一張類似這個的東西(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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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出其然,他的稅率一下又從5%降到1%甚至逼近0%。現在,國稅局又開始在找他訪談了,接下來的故事會怎麼發展,真是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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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ter F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