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床,一邊吃早餐,一邊看新聞,偶然看見一則新聞,「某某藝人揭XXX雙面人 牽連教會」。點進去看了看,大意是在說,B藝人曾替教會傳福音及做見證分享,完成後,牧師要求他填"簽"一張空白的勞務報酬單,做為日後申報用。他於當下有填寫基本資料,姓名、身份證號、地址、電話等,但因為報酬單上並無實際報酬金額,所以他也就沒有簽名表示收到款項。最近收到國稅局寄發的110年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發現通知書上多一筆,他未曾實際領取的執行業務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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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買車這件事,一直存在一個讓人感到不可思議、匪夷所思、瞠目結舌、嘖嘖稱奇的都市傳說。『據說,車子買公司名下,可以省很多』、『聽說,用公司名字買車,不但不用繳稅,還可以退稅。』很多大老闆們,聽到這些民間故事、鄉野傳奇,整個就HIGH了,這麼好康的事、這麼棒的福利,怎麼可以錯過?!回頭想想,自己開公司也好幾年了,每次繳營業稅、營所稅、預估暫繳、各類所得扣繳,自己從沒缺席,每役必與、逢稅必繳。現在,終於換他可以嚐一點開公司的甜頭,實在無法輕易的放過。接下來,當然就是一連串的賞車、試乘、詢價、比價、拗贈品…等,此時,再加上車商業務的推波助瀾,把用公司名字買車這事件,講的天花亂墜,一來可抵營業稅、二來可抵營所稅、三來還可以退稅、四來分期零利率、最後五來期滿免費送給你。這根本就是一兼二顧,摸蜊兼洗褲的超高CP值的交易,而且買越高金額的車、賺越多,令很多老闆馬上就起心動念,一整頭熱,恨不得當下就開一台回家。
只是站在專業稅務顧問的立場上,雖然不忍心,但我們還是要堅守立場,不免要潑這些大老闆們的冷水。買車抵稅,第一要看的就是"車子的用途"。問他們車子的用途,為了抵稅,老闆們通常都會習慣性、潛意識地回答說:『公司用』。不論是買五人座的休旅車、房車、還是二人座的跑車,只要是老闆用,就等於公司用,因為老闆就代表公司。所以公平的認定的方法,就是看汽車行照。行照第一行會很清楚地載明用途,除了"自用乘人小汽車"已依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抵稅外,其他的"自用小貨車"、"營業用小貨車"、"自用小客貨"等,皆可抵/退稅。總之不論是小貨、大貨還是客貨,一定要有一個"貨"字。(老師請下音樂,
【周杰倫:霍元甲】,直接從副歌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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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開始前,先來說一個《趙襄王學御》的故事。戰國趙襄王向王子期學習駕車技術,學成後,就跟王子期比賽。比賽時,趙襄王換了三次馬,三次比賽都輸,忍不住罵道:『你教我駕車,一定有偷藏步,沒有把真本事全傳授給我。』
王子期回答:『大王,我的本事都教給您了,但您用的方法不對呀。駕車比賽,最重要的是,馬套上轅,並跟車輛配合穩定。趕馬時,注意力要放在人的指引與馬的奔跑相互協調上,這樣速度才會提昇,也才跑的遠。可是,您只要落在我後頭,就只想著要追上我;跑在我前面時,又怕我追上來。但其實駕車賽馬這件事,不是跑在前面,就是落在後面,但您不管是領先還是落後,所有注意力都放在我身上,哪還顧得到馬匹奔跑的協調性、一致性呢?這就是您落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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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是模仿大師,人類最早的學習技巧,就是透過模仿。我們最常模仿的對象,近從生活週遭身邊的人、學校同學多數的人,遠至電視新聞上的政商名流或歌唱節目上扭腰擺臀的諧星藝人,無一不在的影響我們思想行為。
我們一直都在學習,從嬰兒時期,我們就學習身邊的人怎麼說話,如何發音;長大後學兄弟姊妹的用字譴詞、學父母師長的態度語氣;在學校成績好的同學讀書方法、好動學生的運動方式;出社會後在公司學同事的做事方法、客戶應對方式;閒睱時學電視新聞、政客業主的解套話術,這些都無時不刻直接或間接地改變著我們的行為。
因為這樣子潛移默化的關係,模仿變成了一種捷思途徑。當想要設立新品牌、幫公司命名時,很容易就想起一些知名大廠。例如漢堡就自然想到麥X勞、炸雞就想到肯X雞、披薩就想到Piz** **t、咖啡就想到星X克。但是也是因為這樣不費力的聯想關係,導致有一些創業人士,在取公司名字時就卡關,一直走脫不出那一層的聯想關係,甚至乾脆改了幾個字,把公司設立起來開始營運。這其實跟山寨版的"我當家"賣漢堡、"MFC"賣炸雞、"星法克"賣咖啡,是完全相同情況,佔了原有業者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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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談了查帳的基本要件及降低稅賦的方向,今天要來說說另一種申報方式:擴大書面審查(以下簡稱書審)。
每年在做結算申報的時候,都是在四、五月,天氣漸漸轉熱的時候。營業人不免心浮氣躁、耐不住性子,沒有耐心去一一整理這些煩雜的單據,所以國稅局很順從民意的推出書審的申報方式。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第一點,開宗明義,就告訴大家『為簡化稽徵作業,推行便民服務,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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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www.management-training-development.com/wp-content/uploads/2016/04/bigstock-Female-Workers-Fighting-34664975-1024x92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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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是針對稅務員(COTAUNC)幾天前來訪留言所做的回覆,另一方面為各位營業人提供另一個觀點。他的留言全文如下:
看這篇PO的時間是在2013年,身為稅務員的我以2015年的現況來說明一下使用電子發票對記帳業者和國稅局的好處,基本上我們我國稅局很討厭紙本,所以您說的一定要有紙本現在應該不多見,畢竟查閱紙本曠日廢時,且還要請記帳業者提供,一拖就是好幾天,如果改成電子發票,將發票憑證都上傳網路,國稅局覺得有問題時自己去網路上查詢葉記帳業者上傳的檔案,大大節省國稅局調帳的時間成本,所以國稅局才會大力推行電子發票,再者紙本發票雖然書寫開立方便,但別忘了,報完稅後要保留5年,如果您是發票使用大戶,就必須準備足夠的空間來堆放這些憑證,如果哪一天國稅局覺得帳有問題請你提示憑證時,您確定您可以在裡面找得到嗎?(即便找到也可能要花個好幾天),所以要不要使用電子發票就看營業人自己決定吧,只是橫看豎看都覺得電子發票比較好用(以本人自己曾經待過便利商店的角度來看,不用怕跳號,不用怕發票不夠用,不用怕存根聯跟收執聯放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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