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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間斗大的辦公室,只有我跟陳董隔著辦公桌,面對面坐著。旁邊堆滿雜物的書櫃上,放著每一年度的型錄,幾個標示著出貨單、訂貨單、請款單…等的資料夾,和好幾包用紅白塑膠袋包起來看不出來是什麼的東西。辦公桌上放著一支泛黃的電話,電話的聽筒線像打了中國結一樣,整團纏繞在一起。比鄰的是一個半滿的煙灰缸和一包半開的白尊爵。桌上墊著一整片的泛黃的透明軟墊,邊緣部份還印著一個被香煙燒黑的焦痕。底下夾著好幾張常用的聯絡人名片,其中約有五、六張還有手寫的手機號碼、統一編號。覆蓋在那上頭的是幾張A4大小的紙,上面寫著我剛剛演算的過程。陳董手上拿著一張,推了推他的老花眼鏡,半瞇著眼精,仔細地讀著上面的每一個數字,還不時地皺一下眉頭。過了半晌,終於開口,用那唦啞的嗓音,操著台語一字一句慢慢地說:『那是敲貴這咧金頁,挖艾力完.全.擔.凱。』(若是超過這個金額,我要你完.全.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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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篇是志玲姊姊節稅三部曲的最終章,一切的一切將在此劃下句點。先讓我來做個前集提要。首部曲談的是所得的認定,接下來續集說的是以個人節稅的方式,而這一篇我要講的是最強的節稅秘技-開公司(這可是比按上上下下左右左右BA還要利害的哦,呵)。

  (二)金蟬脫殼之術

  每次在看忍者漫畫時,最驚訝的莫過於有些忍者,明明已被秒殺,過一會再看時,發現原本應該躺在那邊的屍體,卻已變成了一根木頭。這一招真的很妙,首先敵人會以為我已經中招掛了而開始掉以輕心,造成防禦力低下的效果。再來就是假裝中招之後,使得我有足夠的時間冷靜的思考要無聲地逃走還是找時機出其不意地給敵人致命的一擊。雖然我們現在不用過著打打殺殺的忍者生活,但同樣的手法也可被運用在節稅之上。

  老樣子,主角還是志玲姊姊,不同的是,她這次自己當老闆,開了一間公司,並收到報酬1000萬。在台灣,只要開公司,就一定要面臨兩個稅: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以下簡稱營所稅)。如果,志玲姊姊公司的這1000萬是淨賺,沒有其他額外支出、進本或費用,那麼當期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金是1,000萬 * 5% = 50萬,當年度(以新的營所稅稅率計)應納的營所稅為1,000萬 * 17% - 10,000 = 169萬,全部要繳的稅金是50萬 + 169萬 = 219萬。(赫!!)219萬比起志玲姊姊未成立公司前,用個人的執行業務所得方式申報,繳的還要多 2,190,000 - 1,415,700 = 774,300,但比薪資所得的少繳 3,174,100 - 2,190,000 = 984,100。感覺好像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雖然不用繳300多萬的稅,但還是有200多萬跑不掉。不過這是最糟糕的情況。

  想要節稅應該要從一開始做起。當志玲姊姊的公司接到廠商的活動演出委託時,就要擬定好這次的費用怎麼算,如何給付。最重要的,這酬勞1000萬是現金價、未稅還是唅睡含稅。台灣一般的報價方式,勞務是未稅,陳列架上的商品含稅。所以,志玲姊姊可以跟廠商要求,如果要開發票,5%的營業稅廠商要負擔。也就是說,酬勞連同稅金,廠商一共要支付 10,000,000 * 1.05 = 10,500,000。公司收到款後,開立一張三聯式發票給對方,並於開立發票當期申報營業稅。雖然營業稅同樣要繳 1,000萬 * 5% = 50萬,不過,這50萬是廠商支付的,而志玲姊姊的公司只在做代收代付的動作,根本就沒有繳到稅金。相信像志玲姊姊如此冰雪聰明的人一定懂這個道理,不像一般的市劊商人,錢是有進無出。代政府收了稅金後,還會反嗆說:『我為什麼要繳稅??!!』

  想要不繳稅,那也要有本事。台灣的營業稅是屬於加值型營業稅。意思是說,只有賺錢的部份要被課稅。舉例來說,我用200元買進一枝筆,用300元將這枝筆賣出,我要繳的營業稅是 ( 300 - 200 ) * 5% = 5。不過要注意哦,不管是買進或賣出都要有發票做依據,可不是隨便“栽郎位”(隨便誰說了算)。同樣地,要是志玲姊姊這次的演出活動,可以拿到,如,場地租賃525萬、燈光規劃210萬含稅的發票,那麼只要繳 ( 10,500,000 - 5,250,000 - 2,100,000 ) / 1.05 * 5% = 150,000 的營業稅。像志玲姊姊人緣這麼好,應該可以做到開10,500,000的發票出去,收10,500,000的發票進來,剛好相抵不用繳稅的程度。或許還可以用娃娃音跟熟識的店家公司多要幾張發票,收個21,000,000的發票進來,這樣就變成國稅局還欠妳錢呢~~。

  至於營所稅,當然就是看公司賺多少就繳多少。淨賺1,000萬時要繳169萬。把場地租賃525萬跟燈光規劃210萬併進來計算,( 10,000,000 - 5,000,000 - 2,000,000 ) * 17% - 10,000 = 500,000,馬上就由原來的169萬降至50萬。這還不包括無法取得發票的其他各項雜支哦,像薪資、租金、文具、旅費、郵電費、修繕費、廣告費、交際費、水電瓦斯費、保險費、勞務費、伙食費、書報雜誌、折舊、損失…等,上述這些費用,零零總總的加起來,要是有300萬,那麼營所稅就一毛錢都不用繳了。成立公司的好處就是多了很多名目可以列為公司的支出,減少所得。比起個人所得稅,能夠列舉的只有對國家政府、學校、公益機關團體、參選人、政黨的捐贈、醫藥費、生育費、租金支出、保險費及災害損失,實在要多上太多了。而且,與其要捐錢給政黨節稅,不如直接繳一繳來的乾脆。

  由此可知,如果志玲姊姊成立公司的話,原本個人時要繳的1,415,700,成立公司後就一毛錢都不用繳了耶~~。而且,即使要繳稅,課稅的主體是公司,不是志玲姊姊,志玲姊姊只是替公司拿稅金去繳納而已。換句話說,如果沒人拿錢去繳稅的話,欠稅的是公司不是志玲姊姊,這樣子志玲姊姊就不用背上欠稅的臭名了,真是一舉兩得、一石二鳥、一箭雙鵰的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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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大笑了兩聲說,「陳董,我說個笑話給你聽,這是流傳在會計界的一個笑話。」

我清了清喉嚨繼續,「你也知道國稅局的權很大,大到像稅法規定“馬要課稅,但白馬可以免稅”的條件下。國稅局卻把沒有規定要課稅的牛抓來課稅,於是牛抗議說,『我不是馬,你怎麼課我的稅?』國稅局卻硬拗說,『你又不是白馬,不能免稅!』」

陳董:『黑白來,國稅局是在做三小,每樣都要課稅。』

「沒辦法,那是他們的工作,而且類似那個笑話的稅務案件,在現實生活中一直不斷在上演。所以,我沒辦法跟你拍胸脯掛保證說,絕對不用補稅、絕對不會被查,因為充滿著太多的變數。我只敢跟你說,以你目前的資料來看,我寫在紙上的建議是對你最有利,風險也是最小的。請您相信我的專業。」

陳董緩緩的伸出他的右手:『合作愉快。』

我兩手握住他的手:「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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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ter F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