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客戶都收到這一份健保局的通知書,

內容我用白話說一次好了,

意思是說,《勞工職災法》有修訂,

負責人的職災等級是72,800那一個級距,

而健保的投保金額不能比它低,

所以健保局會主動幫負責人調整到72,800的級距。

如果實領薪資沒有那麼多,

那就檢附證明文件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那問題就來了

Q:收到這一張要理它嗎?
A:要,要處理。

   

Q:不理它會不會怎麼樣?

A:不理它,就是逕調健保投保金額,每個月多繳約1,400的健保費而已,不會怎麼樣。

   

Q:要怎麼處理?

A:可以附上薪資扣繳憑單、股利憑單、薪資證明、公司最近一個年度的結算申報書,提出申請。

   

Q:要向哪個單位申請?

A:很有趣的是,這是健保局發的文,但是源頭是勞保的職災調整,所以要向勞保局申請。

   

   

所以總結來說,負責人的健保是要保在自己的公司,或者在外面上班的公司。

原本負責人健保的最高級距是45,800,目前已經上修到72,800。

用這個金額投保或繳納,都不會讓負責人的勞保年金,

不論是一次給付或按月給付,有任何的增減。

單純就是一筆健保費的支出,不是可還本的保險。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Peter Feng 的頭像
    Peter Feng

    記帳記錄決策行為

    Peter F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