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失荊州的故事是出自三國時期,劉備出益州後便命關羽守荊州。荊州位處整個中國大陸的中心位置,是兵家必爭之地,因此命令關羽,北抗曹魏、東和孫吳。然而,關羽一心只想趕快出兵將魏國消滅。在得知吳國的大都督呂蒙臥病在床,代理的是一位新上任,沒有任何戰蹟的新人-陸遜後,便帶走大批的軍力去攻打魏國的樊城。熟不知吳國的呂蒙乃是裝病,陸遜雖是新上任的將領,但卻是飽讀詩書、學富五車的謀臣。關羽出兵後,吳國即和魏國聯手,立刻去佔領了關羽的根據地。這時關羽想要班師回頭來救亦已來不及了,最後落的被捕獲並斬首的命運…。
讓關羽走上這樣的命運,追根究底起來就是他太剛愎自用、目中無人。然而,關羽犯的錯,我們卻也常常在犯。我們常常會覺得自己很利害,看人的眼光很神準。就算一時的失手,識人不清,也不會造成太大的威脅,因為對方只要一開口,我們就知道他想要說什麼了。這是很典型的自以為是的心態。
大環境在變,人也會跟著變。我總覺得識人清不清,不在於跟對方認識多久,而在於關於對方資訊的取得。就好比說班上的同班同學,你/妳可能跟班上的某某人從國小到高中十二年同班,但鮮少交談,這樣的情況下,稱不上認識,只能算是知道對方而已。要達到我認為的認識條件,要做到對方願意主動對你/妳吐露關於自身的歷史、家族史、愛情史…等,及目前的現況,如,求學、工作、住所、交友、戀愛…等,堪稱得上是認識。而且,上述的這些訊息,還不可以中斷太久,不然馬上會從“認識”退到“知道”的程度。
會突然想要這麼去細分熟視程度,是因為我們對於熟視程度不同的朋友,會給予不同程度的幫忙。而這位客戶的故事,就是在跟對方很熟的時候幫了對方的忙,後來不熟的時候卻沒再去理會造成的結果。
那是一個很平常的下午,天空很昏暗,我怕下雨,所以沒出門,一個人坐在辦公桌前整理資料。忽然大門的門鈴響了,我按開了門,進來的是一位年過半百的中年男子。對方看起來很憨厚老實、頭髮有些花白、臉上掛著些許的緊張和不安。我很禮貌性地站了起來,並詢問有什麼可以替他服務的。
他做了一番簡短的自我介紹,他姓張,住在這附近,因為有欠稅的問題,所以特地過來請教。說著說著,就從胸前的口袋掏出了一張折了兩三折的紙,並攤開遞給我看。
我先仔細的看了看上面的紅色印鑑和刊載的電話號碼,確認它不是詐騙集團的鍊財工具後,說:「嗯…你們公司有欠稅哦,這是通知你去處理的。」
張先生:『請問你有在忙嗎??可不可以擔誤你一點時間,我把我的情況,說給你聽,請你幫我想想辦法。』
「這邊先請坐下。」我指著一張椅子。
張先生:『你也知道,以前有限公司要五個人才可以成立。那時候,住在我隔壁的鄰居想要開公司,就跑來請我當他們公司的掛名股東。那時候我想,當股東而已,不是當負責人,應該比較沒關係。對方看起來是很努力又上進,不像是要開公司騙錢的樣子,就覺得幫個忙應該不會造成什麼太大的問題。而且,他跟我又是十幾年的老朋友、好鄰居,要是這個忙不幫,以後見面會很尷尬。所以,我才幫他簽名,當他的股東的。』
我:「現在我猜,你們應該早就失聯了,而且他也搬離了你們那附近。」
張先生抬高了音量,『對對對,早在幾年前他們就搬家了,說什麼要搬去鄉下一點的地方。搬家那一天,我還有遇到他,有向他留電話,結果,打去室內電話是空號,手機是無人回應。』
我:「除非另有推選清算人,不然公司的清算人為全體股東。現在法院找不到負責人,當然換找你們股東囉。你們全體股東應該每人都有收到一張吧。」
『是呀,大家現在都怕的要死。中午我出門去家門口附近的麵店吃麵,麵店的老闆還跟我說,他自已也是開店做生意的,所以他知道,公司賺錢時你有分稅,當然,公司欠稅你當然也要跟著賠。政府不可能對你那麼好,讓你“卯贏”的。所以,我想說,影印存摺給法院看,說我沒分到紅利,看這樣能不能少賠一點。可是,我又怕法院看到我存摺有錢,叫我拿錢去繳稅…』說著說著,一隻黑色的大手,不斷地摸著自已的後腦杓。
我微笑地說,「老闆,你的私房錢藏很多哦~~。」
張先生的雙手急忙亂揮,『沒啦沒啦,哪有什麼錢。我已經準備要脫產了,打算把戶頭的錢統統轉去小孩子那邊,車子也要去過戶,房子跟土地也都要一起過一過。』
「不過,你現在辦過戶來的及嗎??」我拿起公文再看一次,「哇,公文上面寫說,文到10日內耶,6月10日發的文,今天是6月20日,已經是最後一天了耶!!」
張先生低著頭,嘆了口氣,『是呀,我本來就是已經在去的路上了。剛好經過你們這裏,就進來問問看。唉…,想不到我辛辛苦苦打拼幾十年,最後竟然要統統拿去給別人…。』
我試著安慰他、鼓勵他,「老闆,別擔心啦。公司的歸公司、個人的歸個人,公司跟個人的財產是分開的,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張先生彷彿看到黑暗中的一線曙光,大叫『真的嗎??!!可是公文上寫什麼我是義務人、清算人啊??』
「義務人是你投資的XX企業有限公司。清算人,按照正常的程序是選負責人當清算人,可是找不到負責人只好找你們股東,所以你們是清算人沒錯呀。」
張先生的臉又垮了下來,『所以果然還是要把我們的財產清算掉…』
我趕忙解釋,「你們是清算人沒錯,但不是要清算你們的財產。是要你們協助清算公司的財產。」
『可是,我們都是掛名的股東,對於公司帳務問題,根本就不清楚啊…。還是我可以跟法院說,我是掛名的,沒真的出錢,也沒分到錢,這樣他會不會放過我??』
我搖搖頭說,「這樣有違反公司法第九條的嫌疑,反而會更麻煩。」
張先生兩手一攤,『那你說我到底該怎麼辦…??』
「法院今天發這封函出來,最主要就是希望有人出面協助清算公司的財產及欠稅問題。雖然,我真的覺得不管你去不去那邊,結果都一樣,你都不會出面協助處理。但為了讓你自己安心,你可以選擇去一趙,並告訴法院你並未實際參與經營,所以對公司內部的事情不是很清楚。」
「只是…,」我加強語氣說,「只是,你要掌握一個要點。公司的財產跟個人的財產,絕對是分開的。公司欠稅,是不可以強制執行負責人或各股東名下的財產、現金或不動產去償還欠稅的。唯一可以處分的是公司名下的銀行帳戶、車子、固定資產、生財器具、不動產…等。如果公司在銀行裏頭的帳戶還有錢,那一定會被強制拿去抵稅。不足的部份,就藉由拍賣公司名下的車子、房子或土地拿到的錢來還稅。」
我停頓了一下,確定張先生有廳進去,才接著繼續說,「還有一點要注意的,你們各股東有可能會被限制出境。因為,我不曉得你們實際欠稅是欠多少,按照目前的規定是個人超過100萬,公司超過200萬,就會被限制出境。不過,還是有些人只欠幾十萬就被限制出境的也有。但,我要說的是,如果法院跟你說,你們有可能會被限制出境,希望你提供擔保品,請記得千萬千萬別答應。不要被唬了。雖然有可能被限制出境,但寧可被限制之後再來想辦法解除,而不是還沒限制前就替債務做擔保。」
張先生沉默了半响,『啊~~,我記住了。所以…我可以不去??』
「我不是法官,我不敢跟你說可以還是不行。如果,你擔心的話,撥一通電話過去,找書記官,探探她的口風,搞不好你就有答案了。」
『我明白了。』說完後,張先生站了起來,兩手貼在大腿旁,並對我行了一個九十度的垂直鞠躬,他頭低下去的時候大聲的說,『真的很感謝你!!』
我出社會這麼久,第一次有人給我行這麼大的禮,而且還是一個長輩對晚輩。我嚇了一跳,立刻從椅子上跳了起來,並鞠躬還他,「不客氣,不客氣,希望有幫到你。」
打開公司大門,看見原本陰暗的天空,出現了一絲絲的陽光。張先生微笑著騎著野狼125離去,並不停地對我揮手致意。我也目送他離開,直至他消失在巷口的轉角。
後記:因為這類的問題,在近來這幾年陸續的浮現出來。在此提醒各位,如果早期有擔任別人公司的人頭者,且無實際參與經營,請記得趕快去辦股權轉讓,將自己的股份退掉。免得像關羽一樣,大意失荊州;而你則可能失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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