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看到了一則新聞,南投縣稅務局,一名蔣姓女公務員,四年以來,生了兩胎,請了700多天假,沒上到一天班,並領走了100多萬的津貼。而人事總局也表示,該名人員是合法請假,無法可罰。
- Sep 19 Sun 2021 16:14
《123》合法請假
- Sep 11 Sat 2021 22:34
《122》手把手教你商業設立(圖多)
- Sep 05 Sun 2021 13:53
《121》過度節稅只會讓事業停滯不前
- Aug 28 Sat 2021 15:16
《120》營利事業的會計事項裏,沒有無償借用的科目
- Aug 22 Sun 2021 15:17
《119》會計是一個人人可做的職務?
- Aug 14 Sat 2021 23:50
《118》關於處罰員工這件事
- Aug 07 Sat 2021 21:21
《117》小餐廳的用人策略
- Aug 01 Sun 2021 19:01
《116》人脈不破等價交換
- Jul 25 Sun 2021 22:21
《115》網拍服飾業者應有的營業思維
在來信詢問成立公司行號的信件中,有一封是這麼說的。她說她是網拍服飾業者,沒有實體店面,全部是透過網路平台和拍賣網站來做生意,所以沒有店租的壓力。她一個人做,從進貨到出貨,一手包辦,沒有請人,也沒有人事成本的壓力,做起來相對輕鬆。如今收到國稅局來函,要求補辦營業登記,所以想請問,她應該是要成立公司還是行號? 成立好之後,是否就要開始開立發票和繳稅? 進貨的部份比較複雜,有些是請國外的朋友寄的,有些是自己出國去批的,甚至有些是客人先下訂,再去幫忙找的,那以後是不是都要有取得發票的商品才能賣了? 她的問題,其實滿多的,這邊我就一個一個回答好了,免得跳來跳去的,反而更迷濛了。
- Jul 18 Sun 2021 11:30
《114》勞健保做當沖,並不會帶來實質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