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有人詢問成立公司事宜,我就一定會提到負責人的勞健保。其實不只是負責人,在公司規模以上的話,指的是全體董事。有限公司有至少一位董事,股份有限公司通常是三位董事,所以其實包含的層面還滿廣的。而這又是一個複雜又難以理解的事情,解釋完、試算完差不多也要十分鐘,但怕有人不小心掉入法令的文字陷阱,所以還是用白話文解釋一次,會比較安心。

 

最常遇到的第一個問題,負責人一定要保在自己公司嗎?嗯,對跟不對都算分。正確來說,負責人的健保,不可以保在職業工會、區公所或者以眷屬身份依附在親人底下。只能以員工身份保在別人的公司,或者以雇主的身份,保回自己公司。但是一旦保在自己公司,又牽扯到另一個問題:負責人保在自己的公司要保最高級距。而且,健保的投保金額不能比勞保的低,負責人的投保金額也不能比員工低。假設一間新公司,沒有員工,只有負責人自己一人,投保金額再怎麼低,最低也一定要保34,800這個級距。不能再低了。這樣子每個月健保費約1632,這是只有負責人本人的部份,若還有爸媽妻小的話,就再往上加。健保局有提供【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可快速的查到對應的保費。另外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要是負責人保在自己的公司,自己的公司很賺錢,老婆小孩又掛在自己名下的話,這樣子一來真的777連線中大獎了。因為負責人健保的最高級距不是45,800,而是182,000,若在這個級距,每月的健保費是8,536。而且因為公司賺錢,或者結算申報採"書面審查"或"所得額"的方式,這樣子一來,公司賺到錢會回到股東身上(除非不分配,保留盈餘),所以健保費就會被逕調,因此負責人一家四口要繳的健保費可高達34,144。

看到34,144這個金額,真的會讓人倒抽一口氣,這比一般人的薪資還要高了。再說健保費繳那麼多並沒有什麼實質上的好處,掛費號不會減免、住院一樣要排隊、病床一樣是一張單人床。所以盡可能把健保費降下來,最快的方式莫過於,不要當負責人/董事,如果這個方案不可行,那也不要讓家人依附在負責人名下。讓家人去保在職業工會都比跟著負責人要來的划算。或者另一個辦法,負責人去找第二份工作,以計時人員的身份去打零工,並要求對方公司一定要保勞健保,這樣子一來,健保就可以不用保在自己公司,就不用緻到最高額。所以反過來看,有兩種人最適合當負責人,一是目前在外面已經有工作,公司已經有幫他保勞健保的人;二是準備領老人年金,打算退休的人。這兩種人最適合當負責人。

 

厘清健保的問題後,馬上會接著問,所以我負責人的勞健保就保在自己公司就好?錯。只有負責人一人,沒有員工的的話,勞保局不會讓負責人加保進來。可是上面不是說,負責人一定要保在公司?對呀,那是健保的部份。健保局會要求負責人要保在公司,可是勞保局不會。兩個單位要求的不一樣,因為健保保了就是繳費,沒什麼回饋。但是勞保不同,勞保保了就開始累積年資,計算基數,這關係到生育給付、失業給付、死亡給付、老年年金…等,這些都是勞保局要付錢的項目,審查上當然也就會比較嚴格一點。所以負責人的勞保要是想要保在自己的公司,得要先有一名員工,和他一起加保。日後這名員工離職退保了,負責人一樣可以留著繼續保,不用跟著退。那這名員工可以是負責人的配偶嗎?官方的回答是不行。只是你要是真的把你配偶拉來以員工身份加保,勞保局還是會受理。要拉一個人,感覺好麻煩哦,那我不要保勞保了,可以嗎?這個是可以的。負責人沒有保勞保的話,就是參加國保。不用填表單、不用申請,沒有勞保的話,就會收到國民年金的繳費單。國民年金是以最低金額在保在繳,所以如果有打算領勞保局的退休金,又或者以前已經參加勞保有十五年以上,其實應該繼續保勞保。因為勞保一次領是看最後36個月的平均投保金額,按月領則是看最高60個月的平均投保金額,所以如果過幾年打算退休的負責人,強烈建議要保勞保,要在勞保裏面退休。

勞保的投保金額和健保的投保金額是一個完全相反的觀念。健保的投保金額是越低越好,因為沒有什麼好處;勞保的投保金額是越高越好,因為保越高領越多。只是勞保的投保金額一定要大於或等於健保的投保金額,所以實務上就不可能以低級距保健保、高級距保勞保的方式來操作。

 

最後,回到本篇一開始的那張公文,現在新設立的公司行號,負責人和董事會全體,只要不是保在公司的,應該都會收到一封這樣子的通知。這是健保局在告訴你,你是負責人不可以去保在職業工會、不可以當眷屬。收到時,一定要處理,處理的方式如上面所述的三種,一是換負責人、二是去外面上班,保在外面,或者三.乖乖成立投保單位,幫負責人加保。置之不理的話,健保局可以直接用最高級距182,000幫加保,從當上負責人/董事那天開始計費,短繳的部份再罰2~4倍。所以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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