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每個人的個性都不同,也不可能100%相容。就算是兄弟姊妹,同卵雙生,難免還是會出現大聲爭吵甚至拳腳相向的情況,更何況是一個來自完全不同原生家庭的情人。從一開始交往、進一步同居、最後步入禮堂,成家立業,結婚生子,這一切的過程中一定會出現雙方習慣不同、觀念不合、溝通不來的各種讓你光想到就會生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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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幾天跟一個朋友喝咖啡。席間,他一直追問我,現在流行什麼、開什麼店最夯、賣什麼東西最好、怎麼賺錢最快,還是有什麼投資標的是既穩定又可回本的,介紹給他。
 
   倒也不是第一次有人問我這個問題,有的時候去客戶那邊,他們也都會關心目前市場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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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要不要成立公司行號,這是最多人問的一個問題。除了會增加許多額外的支出,例如:勞保費、健保費、房屋稅、地價稅、二代健保等,還很有可能需要放棄目前已有的穩定的、固定的薪資收入。
  標題所說的這個問題,我個人是從幾個面向在決定:一、是否有實體店面,二、有沒有要當成長期發展事業,三、可否降低稅金支出。
  一、是否有實體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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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是模仿大師,人類最早的學習技巧,就是透過模仿。我們最常模仿的對象,近從生活週遭身邊的人、學校同學多數的人,遠至電視新聞上的政商名流或歌唱節目上扭腰擺臀的諧星藝人,無一不在的影響我們思想行為。
我們一直都在學習,從嬰兒時期,我們就學習身邊的人怎麼說話,如何發音;長大後學兄弟姊妹的用字譴詞、學父母師長的態度語氣;在學校成績好的同學讀書方法、好動學生的運動方式;出社會後在公司學同事的做事方法、客戶應對方式;閒睱時學電視新聞、政客業主的解套話術,這些都無時不刻直接或間接地改變著我們的行為。
因為這樣子潛移默化的關係,模仿變成了一種捷思途徑。當想要設立新品牌、幫公司命名時,很容易就想起一些知名大廠。例如漢堡就自然想到麥X勞、炸雞就想到肯X雞、披薩就想到Piz** **t、咖啡就想到星X克。但是也是因為這樣不費力的聯想關係,導致有一些創業人士,在取公司名字時就卡關,一直走脫不出那一層的聯想關係,甚至乾脆改了幾個字,把公司設立起來開始營運。這其實跟山寨版的"我當家"賣漢堡、"MFC"賣炸雞、"星法克"賣咖啡,是完全相同情況,佔了原有業者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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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開求職網,看到只是要計時人員,幾乎都是時薪150。政府部門沒有規定時薪的上限,只有要求最低下限,但是不論是新手、老手、畢業生、二度就業、試用期或在職一年,通常都是領固定時薪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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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談了查帳的基本要件及降低稅賦的方向,今天要來說說另一種申報方式:擴大書面審查(以下簡稱書審)。
 
 每年在做結算申報的時候,都是在四、五月,天氣漸漸轉熱的時候。營業人不免心浮氣躁、耐不住性子,沒有耐心去一一整理這些煩雜的單據,所以國稅局很順從民意的推出書審的申報方式。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第一點,開宗明義,就告訴大家『為簡化稽徵作業,推行便民服務,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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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求學的時候,班上總會有一兩位只要老師一問問題,他就搶著舉手回答;只要老師在,他的打掃工作就特別認真;有老師在的自休時間,他就特別安靜。
出社會投入職場後,公司裏面一定也會遇到那種每次主管老闆來就中氣十足、奮力吆喝、狂催進度,表現出整間公司就他最認真上班的樣子。上司轉身走後,他也像洩了氣的氣球,軟趴趴攤在椅子上,客戶不想聯絡、資料懶的整理,就連呼吸都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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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處理兩個不同產業的人事,產業不同,問題相同。 常常在午夜夢回、夜深人靜時,回過頭來看,不禁會想,真的有人知道我們這些老闆們在想什麼、要什麼嗎?曾經一名員工笑著回我說:『找會拍馬屁的!』其實,我並不反對拍馬屁,但是馬屁要拍的好、拍的響,那才是門學問。只會拍馬屁,但是業績常常未達標準,這樣子的人說出來的話,通常也不具什麼份量,盡是空話。聽這種人說話,聽到最後,我也是放空。聽久了也會膩,並且了無新意,而且,最主要的是,我做的好不好,老實說,不用他來告訴我,市場、營收就會反應給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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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健保的規定,真的是多如牛毛,不勝枚舉。就像老人家常說的一樣,滿天全金條,要抓沒半條。法令規章也是一樣,勞動基準法、健康保險法、勞工退休金條列、年金保險實施辦法,再加上相關的施行細則,真的是法令百百條,弄懂沒半條。就算真的很努力去鑽研,也會覺得明明寫的都是國語漢字,怎麼完全看不懂它在講什麼。舉例來說,【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第二項、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很多僱主都解讀為"未滿五人不用保勞健保"。但,這其實是錯誤的。
不曉得有沒有老闆或主辦會計,真的很仔細的去讀過勞保繳費單上除了金額以外的資訊。或者說,看到了金額,有沒有倒算回去,看看勞保局怎麼算出來的?勞保局至少包含了五種業務:一.勞保、二.就業保險、三.職業災害、四.勞工退休金及五.生育、傷病、失能、死亡和大家最關心的老年給付。而一張勞保繳費單上,就通常會包含了前三項(勞保、就業保險及職業災害)的保費。
常常遇到僱主宣稱他們未滿五人,不用幫員工保勞健保,並且引用前述法條。但是,該法條只規定勞保,可沒說其它的不用保。真的,你再回去讀那一段文字,它只有說到勞工保險。其它的各自有各自的規範。像就業保險、職業災害、勞工退休金,這個是不論員工人數,只要一人、只要到職、只要有領薪,就是要幫員工加保。而這些業務也都是勞保局承辦的,所以想要只幫員工保其中一項,如就業保險,那要怎麼跟勞保局解釋其他的為什麼不用保?為什麼只保就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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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有人詢問成立公司事宜,我就一定會提到負責人的勞健保。其實不只是負責人,在公司規模以上的話,指的是全體董事。有限公司有至少一位董事,股份有限公司通常是三位董事,所以其實包含的層面還滿廣的。而這又是一個複雜又難以理解的事情,解釋完、試算完差不多也要十分鐘,但怕有人不小心掉入法令的文字陷阱,所以還是用白話文解釋一次,會比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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